生活污水的危害及排放标准
2025-06-23


主要来源

生活污水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家庭、公共场所(如学校、商场、餐厅等)以及非工业性质的活动


家庭生活污水:厕所冲洗水(粪便、尿液)、厨房废水(油脂、食物残渣)、洗衣排水(洗涤剂)、洗澡水等。


公共设施污水:学校、医院、宾馆、商场等场所的洗手间、清洁用水等。


其他:雨水混合污水(某些排水系统中,雨水与生活污水共用管道)。

生活污水中的污染物主要包括有机物(如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尿素、氨氮等)和大量病原微生物(如寄生虫卵和肠道传染病毒等)。污水中的有机物易分解腐败,产生恶臭。同时,细菌和病原体以这些有机物为养分迅速繁殖,可能引发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因此,生活污水排放前必须进行处理。

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

1、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2、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Ⅱ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类标准。

3、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4、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生活污水的危害

01

污染水体,破坏水环境

富营养化:污水中富含氮、磷等营养物质,排入河流、湖泊后会导致藻类大量繁殖(如蓝藻爆发),消耗水中溶解氧,使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死亡,形成“死水区”。

黑臭水体:有机物腐败分解产生硫化氢、氨气等恶臭气体,使水体发黑发臭,影响景观和生态功能。

污染饮用水源:若渗入地下水或流入饮用水水源地,可能影响供水安全。

02

传播疾病,危害人体健康

病原微生物:污水中含有细菌(如大肠杆菌)、病毒(如肝炎病毒、诺如病毒)、寄生虫卵(如蛔虫卵)等,可能通过接触、蚊虫滋生或污染食物链传播霍乱、伤寒、痢疾等传染病。

化学污染物:洗涤剂、药物残留、微塑料等长期积累可能对人体产生慢性毒害,甚至致癌。

03

 影响土壤和农作物

污水灌溉:未经处理的污水用于农田灌溉,会导致重金属、病原体在土壤中积累,污染农作物(如蔬菜、粮食),威胁食品安全。

土壤退化:盐分、洗涤剂等成分可能破坏土壤结构,降低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