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是指人们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对产生者来说是不能用或暂时不能用的要抛弃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的废弃物质。 固体废物是环境的污染源,除了直接污染外,还经常以水、大气和土壤为媒介污染环境。
按照固体废物产生的原因,可将其分为以下四类:(一)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是在工业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排入环境的各种废渣、污泥、粉尘等。(二)危险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特指有害废物,具有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传染性、毒性、放射性等特性,产生于各种有危险废物产物的生产企业。(三)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四)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工业废渣指工业生产过程排出的采矿废石,选矿尾矿、燃料废渣、冶炼及化工过程废渣等。
危险废物是指在操作、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不当时会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带来重大威胁的废物。它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保护潜伏着巨大危害,会引起或助长死亡率增高或严重疾病的发病率增高,或在管理不当时会给人类健康或环境造成重大急性(即时)危害。
固体废物检测
危险废物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液态(排入水体的废水除外)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经无害化加工处理,并且符合强制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或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程序认定为不属于固体废物的除外。
土壤、固体废弃物检测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毒性浸出程序(TCLP)(US EPA方法1311)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从2020年9月1日起,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新固废法”)正式施行,加大了对固废管理不合规的处罚力度,增加了企业的违法成本。新固废法完善工业固废污染防治制度。明确污染者担责,产废单位要履行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同时对固体废物检测、危险废物鉴别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
● 检测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 5085.1-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HJ/T299-2007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2019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 20-1998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醋酸缓冲溶液法》HJ/T 300-2007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
其他相关检测标准
HJ 557-2010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
检测项目
类别 | 产品 |
固废 | 总铜、总锌、总镉、总铅、总铬、六价铬、烷基汞、总汞、总镍、总银、总砷、总钡、总铍、总硒、无机氟化物、氰化物、六六六、滴滴涕、乐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氯丹、六氯苯、毒杀芬、灭蚁灵、硝基苯、二硝基苯、对-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苯酚、2,4,6-三氯苯酚、苯并(a)芘、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辛酯、多氯联苯、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氯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丙烯腈、三氯甲苯、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