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新国标已实施!要点整理一看就懂了
2023-05-0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起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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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是指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用水。根据供水方式,可以分为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及分散式供水。其中,集中式供水是指自然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小型集中式供水,是指设计日供水量在1000m³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集中式供水;分散式供水是指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处理或仅有简易设施处理的供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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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什么是出厂水和末梢水呢?出厂水是指集中式供水单位完成处理工艺流程后即将进入输配水管网的水;而末梢水是指出厂水经输配水管网输送至用户水龙头的水。




一、生活饮用水新标准

GB 5749-2022修订与发布的背景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是我国开展饮用水水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以下简称“原标准”)自2007年7月1日实施以来,面对我国发展形势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和原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有关部门对其进行了修订,于2022年3月15日发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以下简称“新标准”),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

二、新标准的主要内容

01

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

02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

03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

04

二次供水卫生要求

05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要求

06

水质检验方法

三、新标准水质指标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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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质指标数量和项目的调整

水质指标由GB 5749-2006的106项调整为97项,包括常规指标43项和扩展指标54项,其中:增加了4项指标,包括高氯酸盐、乙草胺、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删除了13项指标,包括耐热大肠菌群、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以CN-计)、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乙苯。 

2.指标分类方法的调整

根据水质指标的特点,将指标分类方法由GB 5749-2006的“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调整为“常规指标和扩展指标”,修改后指标分类表述更确切,避免了歧义的产生。其中,常规指标指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扩展指标指反映地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特征及在一定时间内或特殊情况下水质状况的指标。

3.指标限值的调整

新标准根据最新的人群流行病学和毒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订调整了9项指标限值,其中8项指标限值都比原标准有所提升。

四、新标准的主要变化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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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更加关注感官指标

色度、浑浊度、臭和味等指标与饮用水时的口感、舒适度密切相关。近年来,受水污染影响,部分水源在特定条件下发生藻类爆发等情况,造成饮用水中臭和味超标,影响水质安全。研究表明,藻类爆发往往导致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等物质的产生,且这两项指标嗅阈值较低,当水体中浓度超过嗅阈值(10ng/L)时可导致饮用水产生令人极为敏感的臭味,影响水体感官。因此,新标准增加了上述两项感官指标作为扩展指标。


2.更加关注消毒副产物

新标准进一步将检出率较高的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6项消毒副产物指标从非常规指标调整到常规指标,以加强对上述指标的管控。


3.更加关注风险变化

新标准根据水源风险变化和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对指标做了调整,体现在“一增一减”。一方面,增加了乙草胺和高氯酸两项扩展指标;另一方面,对我国多年前已禁止生产使用的物质,结合近年来的检出情况,新标准将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以CN-计)、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 1-三氯乙烷、1,2-二氯苯、乙苯12项指标从标准正文中删除,由原标准的常规/非常规指标调整至新标准;将硒、四氯化碳、挥发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4项指标从常规指标调整到扩展指标;此外,考虑大肠埃希氏菌比耐热大肠菌群有更强的指示作用,将耐热大肠菌群这一指标彻底删除;水质参考指标由原标准的28项调整为5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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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内容涵盖了饮用水供水全过程,对水源、制水、输水、储水和末梢水均提出了控制性要求,进一步加强了从源头到龙头的供水全流程管控,为提升我国饮用水水质、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发挥重要作用。